各位老師同仁大家好:
一、107.2.1起,申請之核銷案, 請務必確認會總系統付款對象之正確:
因應【會計室:會總系統核銷/付款】及 【出納組:匯款作業】作業之完善
擬自107.2.1始,申請之核銷案, 請務必確認核銷作業中【付款對象】之選取,
出納將據此彙整匯款資料, (不再採用紙本異於系統指定之匯款明細)
二、107.1.10-107.1.31日前已送出申請之核銷案,若已確認系統付款對象正確,
亦可不用再檢附【紙本匯款單】
三、另提醒,以往部分老師或同學,習慣保有兩帳戶匯款運用,系統僅能設定一帳戶,如:
●老師或同仁:(薪資/一般)--《系統設定:薪資帳戶》
‘ ●學生:【學雜費退費帳戶(父母帳戶)/獎助學金相關帳戶(學生自己) 】《系統設定:學雜費退費帳戶》
受限【會總系統-匯款帳戶】之維護及匯款之正確性,系統僅能設定一帳戶資料,
故煩請各位老師、同仁及同學務必確認自己運用之帳戶及系統設定帳戶是否一致。
四、若帳戶有異動需求:
●老師、同仁:薪資帳戶異動,請洽出納組。
●同學:請同學上【學生學雜費系統】自行變更設定。(設定教學如附件)
感謝大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