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寒假住宿申請作業
欲申請110年寒假住宿同學,請配合下列事項辦理:
(1)申請日期:109年12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。
(2)住宿期程:110年1月18日至2月19日(除夕至初三除外)。
(3)住宿費用:住宿費2,240元、保證金500元,合計2,740元(冷氣費另計)
(4)住宿地點:女生愛苑,男生忠苑。
(5)申請住宿同學請至出納組繳交住宿繳費用後,持收據至住服組登記床位
(寒假期間不受理短期住宿)。
(6)離舍時間:110年2月19日中午12點前清空宿舍,未配合及未打掃者
須扣保證金500元。
(7)保證金退費:預定於開學後匯入同學帳戶,請確認設定之帳戶是否正確,
若帳戶非住宿生本人,須提供銀行存摺正面影本,以便查核。
住宿服務組啟